-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酮康唑乳膏
- 【商品名/商标】
仁康
- 【规格】7g
- 【生产厂家】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7784
- 【条形码】6938748300028
- 【药品本位码】86905199000094
【性状】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适应症】本品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用法和用量】清洗后,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一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为2周,手足癣以4周为宜。
【不良反应】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等。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4.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禁忌】对本品组成成分、其他吡咯类、氨基糖苷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避免接触眼睛。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4.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5.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6.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8.丙酸氯倍他索导致的全身不良反应约为氟轻松的3倍,无水钠潴留作用,有一定的促进钠、钾排泄的作用。9.用药局部有溃疡、破损时,硫酸新霉素的吸收量可增加,应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应权衡利弊后慎用。禁止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本品。2.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慎用。
【儿童用药】小儿禁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784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19900009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酮康唑软膏
英文名称 Compound Ketoconazole Ointment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广西桂林灵川县灵川镇灵北路一街89号
规格 1g:酮康唑10mg和丙酸氯倍他索0.5mg
剂型 软膏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08
编号 桂20110063
企业名称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华兆
企业负责人 陈华兆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灵川县灵川镇灵北路一街89号
分类码 HabF
生产范围 乳膏剂(含激素类)、软膏剂(激素类)、原料药(兰索拉唑、磷霉素氨丁三醇、奥美拉唑、奥美拉唑钠、泮托拉唑钠、酮康唑、盐酸文拉法辛、胶体果胶铋)、原料药第二生产线(奥美拉唑)、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药用辅料(微晶纤维素微丸丸芯)*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西省
生产地址 广西桂林灵川县灵川镇灵北路一街89号*
adm0007于201206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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