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银翘解毒片
- 【规格】40片
- 【生产厂家】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594
- 【药品本位码】86904828002171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银翘解毒片
汉语拼音: Yinqiao Jiedu Pian
【成 份】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性 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规 格】 每片重0.55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塑料瓶,每瓶装40片。
【有 效 期】 36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5020594
【生产企业】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5020594
原批准文号 ZZ-0328-闽卫药准字(1996)第000653号
药品本位码 86904828002171;86904828000498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4828002171[薄膜衣片,每片重0.52g];86904828000498[素片,每片重0.5g]
产品名称 银翘解毒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魁岐
规格 素片,每片重0.5g;薄膜衣片,每片重0.52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08-16;2011-08-23
编号 闽20111022
企业名称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占军
企业负责人 徐燕和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中下278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茶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糊丸、浓缩丸)、糖浆剂、合剂 、口服液、口服溶液剂、涂剂、灌肠剂、搽剂、酊剂(口服、外用)、流浸膏剂、膜剂 (均含中药前处理、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福建省
生产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中下2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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