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感冒灵胶囊
- 【规格】0.5g*10s
- 【生产厂家】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094
- 【药品本位码】86903318000468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感冒灵胶囊
汉语拼音:Ganmaoling Jiaonang
【成份】三叉苦、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金盏银盘。辅料为淀粉、糊精、滑石粉。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味苦。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规格】每粒装0.5克(含对乙酰氨基酚100毫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包装】10粒
【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094
【生产企业】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094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318000468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感冒灵胶囊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1105号
规格 每粒装0.5g(含对乙酰氨基酚10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咖啡因2mg)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12-09
编号 吉20110018
企业名称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林青
企业负责人 黄林青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高新开发区火炬路1105号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吉林省
生产地址 *
更多相关:感冒灵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