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感冒灵片
汉语拼音:Fufang Ganmaoling Pian
【成 份】 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性 状】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功能主治】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规 格】 每1片含原药材6.25克;含对乙酰氨基酚42毫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 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铝塑包装,每盒2板,每板12片。
【有 效 期】 30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715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二册WS3-B-2383-97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7年08月06日
【生产企业】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715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434000730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感冒灵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下角梅湖路6号
规格 每片含原药材6.25g,含对乙酰氨基酚42m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3-22
编号 粤20110387
企业名称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温岸良
企业负责人 姚文专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惠州市下角梅湖路6号
分类码 HbZbC
生产范围 惠州市下角梅湖路6号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颗粒剂,凝胶膏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片),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外用制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17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东省
生产地址 惠州市下角梅湖路6号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颗粒剂,凝胶膏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片),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外用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