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清火片
汉语拼音:Qinghuo Pian
【成 份】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乙醇。
【性 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功能主治】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规 格】 每片重0.46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内包材为铝膜,14片×2板/盒
【有 效 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补充批件(2004B04764)所附标准(YBZ11552004)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574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10年7月7日
【生产企业】 南宁市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574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237000758;86905237000673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5237000758[糖衣片];86905237000673[每片重0.46g(薄膜衣片)]
产品名称 清火片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南宁市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南宁市石柱岭一路10号
规格 糖衣片;每片重0.46g(薄膜衣片)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9-10
编号 桂20110009
企业名称 南宁市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凡耀
企业负责人 钟凡耀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南宁市石柱岭一路10号
分类码 HbZbF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糖浆剂、酒剂、口服溶液剂、搽剂、煎膏剂、药用辅料(水果型薄膜包衣预混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西省
生产地址 南宁市石柱岭一路10号*广西桂林平乐县城正北街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