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氨咖黄敏胶囊
- 【规格】12s
- 【生产厂家】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410
- 【条形码】6917195110961
- 【药品本位码】86902066000058
【商品名称】氨咖黄敏胶囊
【成 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
【性 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41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066000058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氨咖黄敏胶囊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Caffein,Atificial Cow-bezoar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四川省邛崃市天兴大道88号
规格 复方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4-07
编号 川20100280
企业名称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虎
企业负责人 王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邛崃市天兴大道88号
分类码 HabZab
生产范围 硬胶囊剂、片剂(含激素类)、冻干粉针剂(含激素类)、颗粒剂(含中药材前处理提取)、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原料药(人工牛黄、硫酸软骨素、炎琥宁、生长抑素、佐米曲普坦、葛根素、醋酸曲普瑞林、穿心莲内酯、穿琥宁、盐酸莫索尼定、醋酸奥曲肽、唑来膦酸、盐酸纳洛酮、卡络磺钠、帕米磷酸二钠、泮托拉唑钠)、精神药品(注射用盐酸曲马多)*(仓库)*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四川省
生产地址 邛崃市天兴大道88号*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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