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 【规格】12s
- 【生产厂家】吉林嘉美得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1503
- 【药品本位码】86903390000592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成 份]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3克。辅料为:淀粉、羧甲淀粉钠。
[性 状]本品为白色片。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4~6岁儿童,一次0.5片;7~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 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1503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39000059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英文名称 Compound Paracetamol Tablet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吉林嘉美得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东路188号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0.126g,乙酰水杨酸0.23g,咖啡因30m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5-21
编号 吉20110387
企业名称 吉林嘉美得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杰卿
企业负责人 宋杰卿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原大路257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吉林省
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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