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 【商品名/商标】
哥台
- 【规格】5ml:15mg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称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 【性状】哥台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法用量】滴于眼睑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偶有局部刺激症状。
- 【禁忌】对本品及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
- 【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 【老年患者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 【药理毒理】喹诺酮类抗菌药。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杆菌、淋球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 【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药代动力学】尚不明确。
-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 【有效期】30个月。
- 【生产厂家】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0109
-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经济开发区兴绥路3号
- 【条形码】6933426400298,6933426401103
- 【药品本位码】8690375000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