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良圆枇杷膏
- 【规格】300g
- 【生产厂家】上海童涵春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1020570
- 【药品本位码】86900776000108
[药品名称]良园枇杷叶膏
[成 份]枇杷叶(去毛)、桔梗、紫菀、杏仁水、陈皮、芦根、甘草浸膏、盐酸麻黄碱。
[性 状]本品为深棕色稠厚的半流体,略具杏仁香味、味甜
[功能主治] 清宣肺气,化痰镇咳。用于风热感冒、咳嗽、气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20克,一日3~5次。
[禁 忌]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常伴有鼻流黄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102057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776000108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良园枇杷叶膏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上海童涵春堂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096号
规格 每瓶装300g
剂型 煎膏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7-20
编号 沪20110115
企业名称 上海童涵春堂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 平
企业负责人 张建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096号
分类码 Zbe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煎膏剂、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3-04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上海市
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096号*
adm0008于20120426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