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肝精补血素口服液
- 【规格】10ml*10支
- 【生产厂家】河南信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0365
【成 份】党参、枸杞子、肝精膏、枸橼酸铁铵、维生素B1
【性 状】本品为暗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呈特有的甜味和肝腥味
【适 应 症】益气补血,滋补肝肾。用于气血亏虚,肝肾不足,贫血,神经衰弱。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饭后服用
【不良反应】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等。 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本品含枸橼酸铁铵、维生素B1。勿与浓茶同服;下列情况患者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365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10200012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肝精补血素口服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河南信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信阳市平桥工业城迎宾大道999号
规格 每支10毫升
剂型 合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1-06-24
编号 豫20100198
企业名称 河南信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浩
企业负责人 吕正贵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信阳市信阳工业城迎宾大道999号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合剂(含生化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河南省
生产地址 信阳市信阳工业城迎宾大道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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