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 【商品名/商标】
金石
- 【规格】10ml:30mg*6支
- 【生产厂家】汕头金石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208
- 【条形码】6922242760358
- 【药品本位码】86900480000937
【成 份】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性 状】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味甜。
【作用类别】本品为祛痰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用法用量】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ml,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
6-12岁儿童:每次5ml,一日2-3次;
2-6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3次;
1-2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2次。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注意事项】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208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48000093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英文名称 Ambroxol Hydrochloride Oral Solution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汕头金石制药总厂
生产地址 汕头市泰山路36号
规格 10ml:30mg
剂型 口服溶液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1-01-18
编号 粤20110274
分类码 HabZb
备注
省市 广东省
企业名称 汕头金石制药总厂
法定代表人 杨时浩
企业负责人 杨时浩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
注册地址 汕头市泰山路36号
生产地址 汕头市泰山路36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口服液,口服溶液剂,混悬剂,糖浆剂,合剂,原料药(磷酸哌嗪、枸橼酸哌嗪、对乙酰氨基酚、硝苯地平、羟甲香豆素、诺氟沙星、阿司匹林、盐酸雷尼替丁、贝诺酯、愈创木酚甘油醚、羧甲
生产范围 汕头市泰山路36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口服液,口服溶液剂,混悬剂,糖浆剂,合剂,原料药(磷酸哌嗪、枸橼酸哌嗪、对乙酰氨基酚、硝苯地平、羟甲香豆素、诺氟沙星、阿司匹林、盐酸雷尼替丁、贝诺酯、愈创木酚甘油醚、羧甲司坦、牡蛎碳酸钙、更昔洛韦、西维来司他钠)。*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15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adm0009于2012042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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