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头孢克肟片
- 【商品名/商标】
司力捷
- 【规格】100mg*6片
- 【主要成份】头孢克肟。
-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至淡黄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氏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鼻窦炎。
- 【用法用量】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一次100mg,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200mg,一日二次。儿童:口服,按一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26例(0.20%)等。(1)严重不良反应:①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②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③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④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有其他头孢类抗生素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⑤肾功能障碍:由于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⑥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⑦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分别<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为常见,在0.1%以下为少见。过敏:常见皮疹、蕁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血液:常见(0.1~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少见中性粒细胞减少;肝脏:常见谷丙转氨酶(ALT/GPT)升高,谷草转氨酶(AST/GOT)升高,少见黄疸;肾脏:少见尿素氮(BUN)升高;消化系统:常见有腹泻、胃部不适,少见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腹部饱满感、便秘;菌群失调症:少见口腔炎、口腔念球菌症;维生素缺乏症:少见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其他:头痛、头晕。
- 【禁忌】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①除试纸反应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②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 【药物相互作用】卡马西平:与本品合用时可引起卡马西平水平升高,必须合用时应监测血浆中卡马西平浓度。华法令和抗凝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增加凝血酶原时间。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仅在确实需要使用时使用本品;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乳汁中分泌,必需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用药酌减。
- 【儿童用药】对于早产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没有使用经验)。
- 【药物过量】洗胃,无特殊解毒药物,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不能有效将本品清除。
- 【贮藏】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076
- 【生产地址】江苏省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天灵路22号
- 【条形码】6921728408975
- 【药品本位码】8690165000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