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栓
- 【规格】0.15g*12s
- 【生产厂家】广西康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0830
- 【药品本位码】86905115000092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栓
[成 份] 本品每枚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0.15克。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性 状]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栓剂。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 直肠给药。12岁儿童以下儿童一次1枚,塞入肛门内,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枚。
[禁 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502083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11500009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栓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Suppositori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西康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 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58号
规格 0.15g
剂型 栓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8-04
编号 桂20110025
分类码 HbZb
备注
省市 广西省
企业名称 广西康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文广
企业负责人 梁文广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南宁市科园大道58号
生产地址 南宁市科园大道58号*
生产范围 栓剂、乳膏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adm0009于201205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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