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环吡酮胺乳膏
- 【规格】15g
- 【生产厂家】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50
- 【条形码】6934403200580
- 【药品本位码】86905777000485
适 应 症: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尤其是角化增厚型),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也适用于甲癣。
性 状:本品为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用量: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1-2次,疗程2-4周。治疗甲癣,先用温水泡软甲板,尽可能把病甲削薄,将药膏用胶布固定在患处,每天1次,疗程3-6个月。
主要成分:本品每支含主要成分环吡酮胺0.15克。辅料为十八醇、凡士林、液体石蜡、丙二醇、对羟基苯甲酸乙酯、月桂醇硫酸酯钠。
不良反应:偶见局部发红、瘙痒、刺痛或烧灼感等刺激症状,偶可发生接触性皮炎。
禁 忌:儿童禁用。
储藏方法: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保 质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45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777000485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环吡酮胺乳膏
英文名称 Ciclopirox Olamine Cream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海口保税区八号厂房
规格 10g:0.1g
剂型 乳膏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8-05-22
编号 琼20100052
分类码 HabZb
备注
省市 海南省
企业名称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 海
企业负责人 万 鹏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海口保税区八号厂房西南角
生产地址 海口保税区八号厂房西南角*
生产范围 片剂、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散剂;乳膏剂、软膏剂、凝胶剂、栓剂;原料药(薁磺酸钠、硝酸舍他康唑、奥扎格雷、氯雷他定、葛根素、阿仑膦酸钠、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甲磺酸帕珠沙星)*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8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adm0009于201205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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