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无锡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明年元旦开始,无锡市将采取打破“自付门槛”、“病种限制”等,进一步加大医保社区就医优惠政策力度,切实减轻企业参保人员医疗负担。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有关人士介绍,从2009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用完后,凡约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其提供门诊医疗服务的,可享受三条优惠政策。
一是在约定社区就医时,仅需支付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即按规定应自费和部分自理的医药费用。而不再需要像往常一样,由个人以现金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再到经办机构报销除个人自付部分以外的医药费用,大大方便患者就医。
二是在职和退休(职)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再需要支付“门槛费”。目前,参保人员个人在帐户用完后,必须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才能享受补充医疗补助,即70岁以上人员自付600元,70岁以下自付800元。明年“拆”了这一门槛后,参保者直接可享受年最高限额分别达到3500元和4500元的补助。
三是对享受这一待遇的参保人员,取消病种限制。按现行政策,仅糖尿病、高血压(二三级)、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等12种慢性病患者可享受;明年1月1日起只要是符合规定的对象,不分病种,不分药品费和治理费均可享受前两项优惠待遇。
从今年1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门槛费也将由原400元降至300元。有关人士表示,这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从制度上鼓励了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进一步减轻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据介绍,从11月1日起至12月20日,参保人员可带上医保卡和病历卡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2009年约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登记手续,一经约定在一年内不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