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袋) 一日次数
1~3 10~15 0.5~1 一日3次
4~6 16~21 1~1.5 一日3次
7~9 22~27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处。
【有 效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502105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092000405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英文名称 Pediatric Paracetamol,Atificial Cow-bezoar and Chlorphenamine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 广西东兰县第三开发区
规格 每袋装6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8-20
编号 桂20110144
分类码 HabZb
备注
省市 广西省
企业名称 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景华
企业负责人 李景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广西东兰县第三开发区
生产地址 广西东兰县第三开发区*南宁市高新区东二路六号*
生产范围 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茶剂、原料药(左旋多巴、喜树碱、羟喜树碱、罗通定、萝芙木、阿普唑仑、盐酸小檗碱)(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精神药品(第二类)(阿普唑仑片、艾司唑仑片)*合剂(口服液)、糖浆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