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氨咖黄敏胶囊
- 【规格】12s
- 【生产厂家】河北环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417
- 【药品本位码】86902624000032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氨咖黄敏胶囊
【成 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
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性 状】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味苦。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
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
行恢复。
【禁 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有 效 期】暂定24个月
国产药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417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62400003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氨咖黄敏胶囊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Caffein ,Atificial Cow-bezoar and Chlorphenamin Maleate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河北环海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河北青县马厂工业园区
规格 复方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01
编号 冀20100018
分类码 HabZb
备注
省市 河北省
企业名称 河北环海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海英
企业负责人 王海东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河北青县马厂工业园区
生产地址 河北青县马厂工业园区*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原料药(乳酶生、维酶素)*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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