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8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
2008-10-09 18:53:35 来源: 作者:
药品名称 |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 违规描述 | 次数及违法情节 |
虫草双参酒 | 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 7 |
(严重) |
蛾苓丸 |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 2 |
(严重) |
关通舒胶囊 | 云南本善制药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 1 |
(严重) |
颅痛宁颗粒 |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 1 |
(严重) |
罗布麻茶(广告中标示“瑞草茶”) | 北京协和康友制药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 5 |
(严重) |
清心沉香八味丸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 5 |
(严重) |
十味玉泉胶囊 | 河北田顺华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 1 |
(严重) |
十五味龙胆花丸(广告中标示“藏克”) | 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 3 |
(严重) |
首乌丸 | 甘肃天水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 2 |
(严重) |
盐酸氨基葡萄糖片(广告中标示“九力”)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 1 |
(严重) |
玉泉丸(广告中标示“虫草胰泰康”)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 1 |
(严重) |
知柏地黄丸 | 石家庄市海天药业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 2 |
(严重) |
薏辛除湿止痛胶囊 | 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 8 |
(严重) |
泌尿宁胶囊(广告中标示“金败毒”)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 1 |
(严重) |
金蝉止痒颗粒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 1 |
(严重) |
柠檬烯胶囊(广告中标示“立胆清组合”) | 四川华新制药有限公司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 4 |
(严重) |
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广告中标示“基因肽”) | 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 |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 2 |
(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