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违规加价现象频现 卫生院加价率近100%

2012-06-26 14:21:58    来源:  作者:

  朱恒鹏认为,即使作为经济发达省份,浙江地方财政对此亦力不从心。“以海宁为例,9000万元的财政补贴意味着当地财政支出陡然增加4%多,地方财政根本没有这个财力”,“我们在北京、广东、山东、江苏、福建、广西等地的调研,同样支持上述结论”。

  有鉴于此,朱恒鹏认为,不如暂时允许卫生院合法获得卖药利润。

  在朱恒鹏撰写的题为《药品零差价基层遇阻》的文章中指出,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卫生院药品价格相对真实合理。

  与二三级医院不同,由于卫生院所能提供的医疗服务不多,所以面临着与零售药店和诊所的竞争。为此,卫生院会竭力压低采购价。尽管加价率平均达到100%,但由于采购价很低,其零售价甚至还低于现在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后的政府招标中标价。对于这一点,王院长深表认同,他说,“我们自己去批发的价格比大医院低太多了。”

  他说,与卫生院的采购价相比,二三级医院的政府招标价则明显偏高。这是因为二三级医院采购药品普遍存在暗折和回扣的现象,而且暗折和回扣往往占到了药品售价的40%~60%。

  但在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后,基本药物由省级政府统一招标,卫生院就没有再和药商死缠烂打的资格。

  因此朱恒鹏认为,不如暂时允许卫生院合法获得卖药利润。

  朱恒鹏告诉记者此举的具体做法:基本药物制度中,省级集中招标继续进行,以招标价格作为医疗机构最高零售价。实际的药品采购价由卫生院和配送商自主谈判确定,政府不干预。零售价格亦由卫生院自主确定,但明确规定不能超过省招标价格。卖药收益归卫生院所有,这样卫生院可以合法获得卖药收益,弥补财政补偿的不足。

  他告诉记者,这种做法并没有违背医改方案精神,而且,人们得到的实惠未必比零差价制时小。

  王院长对此却持保留意见,“基本药物制度的推广不只是一笔经济账,更是政治账、民心账。现在网上骂医生的那叫一个狠啊,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群众叫好的政策,可不能因噎废食。对卫生院暂时松绑,确实会让我们好过些,但其他人肯定也想松绑,到时就难改革了。”

  王院长认为,对卫生院的足额补助,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想不想的问题。他告诉记者,政府可以此举为契机,减少不合理的支出。“我相信,挤一挤未必挤不出来。今年河北就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制定了多项政策,保证足额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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