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
- 【商品名/商标】
安达芬
- 【规格】500万IU
- 【性状】本品为白色薄壳状疏松体,加入标示量注射用水后迅速复溶为澄明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用于:1、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2、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细胞癌、表面膀胱癌等。
- 【用法用量】本品可以肌内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注射。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瓶/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瓶/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瓶/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4、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瓶/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5、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瓶/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瓶/次。6、毛细胞白血病:2-8瓶/m2/天,连用至少3个月。7、慢性粒细胞白血病:3-5瓶/m2/天,肌内注射。可与化疗药物羟基脲、Ara-c等合用。8、多发性骨髓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瓶/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VMCP等化疗方案合用。9、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瓶/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CHVP等化疗方案合用。10、恶性黑色素瘤:6瓶,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11、肾细胞癌:6瓶,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12、喉乳头状瘤:3瓶/m2,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3次(隔日1次)。13、卡波氏肉瘤:50瓶/m2/天,连续5天,每次静脉滴注30分钟。至少间隔9天再进行下一个5天的治疗期。14、基底细胞癌:5瓶,瘤灶内注射,3次/周,3周。15、卵巢癌:5-8瓶,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 【不良反应】1、使用本品常见有发烧、头痛、寒战、乏力、肌痛、关节痛等症状,常出现在用药的第一周,不良反应多在注射48小时后消失。如遇严重不良反应,须修改治疗方案或停止用药。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2、少数病人还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3、偶见有厌食、恶心、腹泻、呕吐、脱发、高(或低)血压、神经系统紊乱等不良反应。
- 【禁忌】1、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5、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 【注意事项】1、本品为白色薄壳状疏松体,加入标示量注射用水后迅速复溶为澄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包装瓶有损坏、过期失效不能使用。2、以注射用水溶解时应沿瓶壁注入,以免产生气泡,溶解后宜于当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
- 【贮藏】在2-8℃避光保存。
- 【有效期】30个月。
- 【生产厂家】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80083
- 【生产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区海关路K-1
- 【药品本位码】8690427400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