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夜的搜寻,民警又从该厂和仓库中搜出了3600余袋(每袋100个)“脑白金、黄金搭档”外包装盒、礼品袋,39.4万张“脑白金、黄金搭档”商标标贴,14万余张“脑白金、黄金搭档”防伪不干胶贴。
瞠目结舌3年不到销售假货3000万元
在现场,民警还整整搜查出了一箱该厂记录生产假货的凭证资料。
经侦支队通过这些资料初步查实,这家成立于2001年6月的食品公司是一个完完全全以造假牟利的非法窝点。该公司的两个老板各占50%股份,杨某是公司法人,赵某则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后者曾是公务员,因在工作中违法获刑,被单位开除。
从2005年开始,赵某多次从广州某印刷厂运回大量的“脑白金、黄金搭档”包装盒、礼品袋、商标标贴及防伪不干胶贴等包装材料,开始生产假“脑白金、黄金搭档”,为此还成立了原料配制组、包装组、销售组、财务组、催款组等专业队伍,明确了员工各自分工,生产销售催款一条龙。该公司原本注册员工只有20人,为了保证规模造假,人员不断增加,到被抓时已至60多人,远远超出了其正常生产线的人力需求。
为躲避执法部门检查,该公司专门租用两幢民房作为秘密仓库,用于存放包装盒和相关标贴标识。其生产出的假冒“脑白金、黄金搭档”,都被其以“芝麻糊”等产品名称代替入库登记、发货。
据赵某交代,该公司生产的假冒“脑白金、黄金搭档”是按客户订货进行生产的。生产的假货主要销往长沙、衡阳、怀化、永州、南昌、重庆等地,出厂均价在每件95元左右(正牌的产品每件1000元)。
每生产出一件假货,赵某和杨某都要求员工登记,以“蓝字”代表“脑白金”,以“黑字”代表“黄金搭档”。经警方核实,从2005年11月19日至2007年12月19日,该公司仅销售的“脑白金、黄金搭档”就达36225件,假货案值共计3000万元,创下了假货案值桂林历史之最。
杨某等人交代,他们还利用账外账经营方式进行偷税。该公司共设置2套记账凭证和三套账簿,一套用于记录开票销售部分,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一套用于记录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虚构的业务收入,用来报送银行获取贷款,一套账簿用来记录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情况。
据初步统计,2005年元月至2007年11月,该公司共向税务机关申报销售额598万元,而实际销售额却高达4025万元。
近日,荔浦县人民检察院已批准逮捕10名犯罪嫌疑人,不日即将提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