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硫酸依替米星氯化钠注射液
- 【商品名/商标】
亦清
- 【规格】100ml:10万单位:0.9g
- 【性状】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适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肺炎杆菌、沙雷氏杆菌属、枸椽酸杆菌、肠杆菌属、不动杆菌属、变形杆菌属、嗜血流感杆菌、绿脓杆菌和葡萄球菌等引起的各种感染。临床研究显示本品对以下感染有较好的疗效: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肺部感染等。肾脏和泌尿系统感染:如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慢性肾盂肾炎或慢性膀胱炎急性发作等。皮肤软组织和其它感染:如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外伤、创伤和手术产后的感染及其他敏感菌感染。
-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成人推荐剂量是:对于肾功能正常泌尿系统感染或全身性感染的患者,每日二次,每次0.1-0.15g(10-15万单位)(12小时一次),滴注1小时,疗程一般为5-10天。对于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原则上不用,必要时应调整使用剂量,并应监测血清中硫酸依替米星的浓度,此外血清肌酐水平及肌酐清除率也是最适合观察肾功能程度的指标。调整使用剂量可采用下述两个方案中的一种:1.改变给药次数的方案:调整剂量的一种方法是延长两次常规的给药的间隔时间。由于血清肌酐水平与硫酸依替米星血清半衰期高度相关,因此,实验室检查可提供调整给药间隔的指标。两次给药的间隔时间(小时)大致等于血清肌酐水平(mg/100ml)乘以8;例如:一个体重60kg的患者,血清肌酐水平为3.0mg/100ml,该患者使用硫酸依替米星的治疗方案应为:每次剂量为2mg/kg×60kg即120mg,二次间隔时间按血清肌酐水平3.0(mg/100ml)×8计算,即24小时。2.改变治疗剂量的方案:在具有肾功能不全的严重全身感染者,可增加硫酸依替米星的给药次数,但应减少治疗剂量。对这类患者,应当测定血清硫酸依替米星浓度。推荐的方法是:2.1 在给于常规的首次剂量后,减为每8小时给药方法是:把常规推荐的剂量除以血清肌酐水平;例如:一个体重60kg的患者,首次剂量120mg,血清肌酐浓度3.0mg/100ml,该患者使用硫酸依替米星的治疗方案为:(120÷3)即40mg,每8小时一次。2.2 如果已知肌酐清除率(CCr),则每间隔8小时所使用的维持剂量可以用以下计算公式:维持剂量=患者的CCr/正常的CCr×常规的维持剂量:上述推荐的剂量计算方法仅用于血清硫酸依替米星水平不能监测时。由于在感染过程中,肾功能随时可发生变化,因此硫酸依替米星的使用剂量也应随时给予调整。
- 【不良反应】半合成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其不良反应为耳、肾的毒副作用,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与奈替米星相似。个别病例可见BUN、S-Cr或ALT、AST、ALP等肝肾功能指标轻度升高,但停药后即恢复正常。药理和临床研究均显示,本品的耳毒性和前庭毒性均较轻,主要发生于肾功能不全、剂量过大的患者。
- 【禁忌】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在用硫酸依替米星氯化钠注射液治疗过程中仍应密切观察肾功能和第八对颅神经功能的变化,尤其是已明确或怀疑肾功能减退者,大面积烧伤患者、老年患者和脱水患者。2.本品应当避免与其它具有耳、肾毒性药物如多粘菌素、其它氨基糖甙类等抗生素、强利尿酸及呋喃苯氨酸(速尿)等联合使用,以免增加肾毒性和耳毒性。3.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神经肌肉阻断现象。因此对接受麻醉剂、琥珀胆碱、筒箭毒碱或大量输入枸椽酸抗凝剂的血液患者应特别注意,一旦出现神经肌肉阻滞现象应停用本品,静脉内给于钙盐进行治疗。
-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应当避免与其它具有潜在耳、肾毒性药物如多粘菌素,其它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强利尿酸及呋塞米(速尿)等联合作用,以免增加肾毒性和耳毒性。
- 【生产厂家】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206
- 【生产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小蓝工业园汇仁西大道758号
- 【药品本位码】8690538800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