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重酒石酸长春瑞滨
- 【规格】10mg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重酒石酸长春瑞滨,其化学名为:3,,4,—二去氢—4,—去氧—8,—去甲长春花碱二酒石酸盐。
-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疏松块状物;无臭;具有引湿性;在空气中或遇光、遇热易变质。
- 【功能主治/适应症】
临床用于非小细胞肺癌、转移性乳腺癌、晚期卵巢癌、恶性淋巴瘤等。
-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单药治疗用量为每次25-30mg/m2,药物必须溶于生理盐水(125ml),并在短时间内(15-20分钟)输完,其后沿此静脉输入等量生理盐水以冲洗血管。分别在第1、8天各给药一次,21天为一周期,2-3周期为一疗程。本品可单用或联合化疗。联合用药剂量和给药时间随化疗方案而有所不同。
- 【不良反应】1、剂量限制性毒性为骨髓抑制,表现在粒细胞减少,贫血,偶见血小板降低。2、其它常见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脱发。3、注射静脉出现不同程度的刺激反应,有时可发生静脉炎。4、神经毒性较VCR轻,周围神经毒性一般限于深腱反射消失,感觉异常少见,长期治疗可出现下肢无力。5、植物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小肠麻痹引起的便泌,麻痹性肠梗阻罕见。6、偶见有心律失常、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肝功能受损等。
- 【禁忌】妊娠期、哺乳期患者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1、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药剂量。2、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3、治疗必须在严密的血液学监测下进行,每次用药前均须检查外周血象。当粒细胞<3000/mm3时,应停药至血象恢复正常。4、治疗操作时应避免药液污染眼球及其他部位导致溃疡,一遇污染,应立即用水进行冲洗。5、本品必须严格地经静脉给药。静注药外漏可引起局部皮肤反应,甚至出现坏死,一旦药液外漏,应立即停注,局部处理。6、在进行包括肝脏的放疗时,忌用本品。
- 【生产厂家】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927
- 【生产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火炬路833号
- 【药品本位码】869033100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