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将加大贵药降价力度 低价药给予扶持
广东省将分步降低药价 3年调整到位
我省近日拟定了部分药品价格,并按国家的部署对政府定价的药品进行了复核和清理。据悉,我省将对在广东省政府定价范围内且《广东省物价局药品差别定价办法(试行)》实施前已获得标注生产企业定价,而不符合规定的差别定价资格条件的药品,每年按不低于统一价差价额的30%分步降低其价格,3年调整到位。
同时,按照“有升有降有维持”的原则,实行区别价格政策,对低价药品(化药日治疗费用3元及以下,中成药日治疗费用5元及以下)价格予以适当扶持。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不降价,鼓励价格相对低廉的药品生产供应;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药品的研发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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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广东依据药品成本和市场实际销售价格,近两年来先后8次降低了共计8677个品种规格的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20%,累计降价金额达40多亿元人民币。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医药价格协会25日联合举办第三期“广东医药价格改革论坛”,聚焦新医改背景下的医药价格管理,围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共谋运用价格杠杆助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医药行业发展。
记者从论坛上了解到,近年来,广东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取消药品加成、构建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行药品“差别定价”,按药品质量实行有差别的价格政策,促进药品研发创新和企业质量提升;制定基本药物低价药目录,促进优质廉价药生产供应。
此外,广东还全面实施药品“三控”政策,对药品最高零售价、供货价和流通差率实行上限控制,并促进低价药生产使用和医药企业“底价包销”代理销售模式的转变。去年1至7月,单价在40元以下的药品采购比例同比增加14.6%,单价200元以上至600元(含)和600元以上至2000元(含)药品销售额分别减少4.5%和6.5%,为患者减轻了负担。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广东省医改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官员,国内知名医改问题研究专家等代表出席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