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第2期违法广告公告 吉林省辉南辉发全清舒冠片上黑榜
city.12312.gov.cn/article/cityjsxx/cityxjgg/201306/1758923_1.html
2013年4月1日至5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到自治区、地(市)级报刊、电视、广播电台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91件,现予公告。
广告中标示名称:全清舒冠片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舒冠片
生产企业: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告主:未标示
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1720
刊播媒介名称:生活晚报
刊播时间:2013-5-3
次数:1
违法原因:1.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2.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3.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相关链接:北京市工商局曝光(2013年第三期)违法广告
>http://www.cqn.com.cn/news/xfpd/qycx/719696.html
2013年4月北京市工商局对下列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行政处罚,现予以曝光:
一、人用药品类
广告商品名称:全清舒冠片
发布媒体:平面媒体
违法问题:
1、 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2、 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
3、 发布任何有奖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等形式的药品广告,药品广告中出现“XXX指定产品”、“XXX专用产品”、以药品作为礼品或奖品等不确切证明药品功效以及与药品作用无任何关系的内容
4、 药品广告的内容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符
该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工商部门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