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唐敏林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3-07-18 16:59:48    来源:  作者:

  艾唐敏林违法广告遭查处 

  重庆市工商局发布2013年第5期印刷品广告监测警示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印刷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期庆市工商局对全市印刷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经检查,发现下列产品(服务)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现予以警示公告。

  产品(服务)名称:艾唐敏林

  类别:药品

  发布形式:单页

  发布地点:永川区部分大型医疗机构内

  部分广告内容:
  1.部分国家权威领导人原国家卫生部部长等郑重推荐:艾唐敏林效果是不错的;
  2.全国销售火爆,口碑极佳,供不应求的糖尿病国药,很多患者再加上合理饮食、运动可终身停药,对身体无副作用,这是其他任何药不能比的;
  3.武隆老李朋友患糖尿病8年,吃了艾唐敏林后其他药都停了,血糖平稳;
  4.它已使全国8000万糖尿病患者喜获康复,重庆服用者已突破7000人,九成以上患者已脱离了糖尿病并发症的折磨;
  5.服用3-7天血糖平稳下降,服用1疗程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内,服用3-6疗程拥有正常血糖,和糖尿病脱离任何关系。

  备注:
  1.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2.广告含有虚假的内容,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3.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
  4.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相关链接:艾唐敏林又名消糖灵片,因发违法广告上了黑名单

  阳光志愿者 2012-08-20 添加 广告中标示名称是艾唐敏林,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是消糖灵片,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20053721,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是未标示,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是广东尚瑞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媒体是烟台晚报,刊播时间是2011-6-9,次数是1。

  公告单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11年第4期 总第82期)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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