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第5期违法广告公告 安雪和麝香心脑通胶囊上黑榜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
序号:15
媒体类型:电视
产品分类:处方药
广告中标示名称:安雪和麝香心脑通胶囊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麝香心脑通胶囊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所在辖区:吉林省
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乌市人民大药房、0482-8224825
相关链接:2013年3月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扬州市江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对我区媒体于2013年3月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部分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虚假宣传、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等违法情形,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局已依法移送广告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现将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予以公布。
6、广告宣传名称:安雪和动力透栓;产品批准名称:麝香心脑通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367;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