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刺消痛胶囊违法广告遭查处 山西天星制药

2013-08-09 17:04:28    来源:  作者:

  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第5期违法广告公告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主要有:

  山西天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骨刺消痛胶囊”。其功能主治“祛风止痛。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风湿痛”。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让风湿骨病在不刺激肠胃,不伤害身体情况下一次治好,永不复发;服用当天,疼痛感减轻、酸麻等症状得到缓解,服用10天,僵硬、肿胀症状消失,轻度患者可以简单活动,重症患者可以下床行走,服用30天,关节、肌肉疼痛消失,红肿消除,轻度患者基本痊愈”。该药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广告宣传,含有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相关链接:骨刺消痛胶囊在阜新电视台公共频道乱发违法广告被查处

  阳光志愿者 除恶务尽 2012-05-14 添加 标示药品名称是骨刺消痛胶囊,标示通用名称是骨刺消痛胶囊,标示药品生产企业是山西天星制药有限公司,刊播媒介名称是阜新电视台公共频道,刊播时间是2011.9.23,违法次数是1,违法原因是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

  公告单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关于发布2011年9月份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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