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们生意不太好,只有几个人买药。”一名村民告诉记者,前几天推销铁锌钙时,销售场面才壮观。
这边罚款那边经营
这样一个流动宣传销售药品的组织是否合法?他们的手续是否齐全?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大兴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表示,针对这个宣传组织,曾有村民向他们报警。接警后,民警也曾几次到现场调查。经询问得知,宣传人员并没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并且他们在宣传前已在派出所登记备案,能提供产品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等相关证照。
“从派出所的角度来看,这属于正常宣传的范围。”派出所民警表示。主动到派出所备案,有齐全的宣传手续,从公安机关角度,属于合法的宣传,但他们有没有相关的经营资质呢?
记者又来到了雨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工商所。
“他们还在销售?”工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月2 日,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大兴镇龙溪村卖药。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后,宣传组人员因涉嫌无证经营,被罚款1000 元。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教育和驱赶。没想到这边刚罚完款,他们又在另一边继续摆摊经营。
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5 日,记者拿出现场采集的一些资料向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通过初步鉴定后表示,宣传人员所卖产品均为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保健食品没有确切的治疗作用,不能治疗疾病,只具有保健功能。
铁锌钙咀嚼片在外包装上已明确标明只是一般的保健食品,适宜人群是4-13 岁及50 岁以上需要补充铁、锌、钙者,而并非工作人员声称的所有年龄段人群均适用,也并非能治疗很多疾病。而产品说明书上标明其中所含成分之一为碳酸
钙,也并非工作人员宣传的从牛奶中提取的乳钙。
而晕痛活血松花粉玉竹胶囊的包装盒上连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也没有,只在包装盒侧面有一个川卫食证字(2006)第512066—190626 号的许可证号。工作人员初步判断,这种产品连保健品也称不上,只是一种普通食品。至于销售人员宣传的该产品能治疗美尼尔氏综合症,就更不可信了。
药监局工作人员指出,国家有明确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销售,必须在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内进行。严禁设立流动摊位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进行销售。在销售保健食品时,宣传人员也不能夸大宣传,不能宣传其疗效,更不能将保健食品夸大为药品进行宣传,以免误导消费者。
药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不要贪小便宜,不要受非法虚假广告、宣传的欺骗,应到正规医院和药店购买药品和保健食品。有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正常治疗,加重病情。
记者反映情况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相关部门希望市民如有发现应及时举报,他们将对此事进行进一步调查。本报也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