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第11期违法药械保健品广告公告 冠心七味胶囊上黑榜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2013年第11期违法广告公告。本期公告的违法广告共计1661个(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1546个(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08个(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7个(次)。
产品类别:药品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冠心七味胶囊
广告中标示名称:冠心七味胶囊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广告刊播日期段:2013-10-18至2013-10-18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1
发布公告单位: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相关链接:关于对冠心七味胶囊等十五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武食药监文〔2012〕114号
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确保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在我市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发布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工作人员和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的冠心七味胶囊(生产企业: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心脑康胶囊(生产企业: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参再造丸(生产企业: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熊胆救心丸(生产企业:济南宏济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参志胶囊(生产企业: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耳聋丸(生产企业: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参归润燥搽剂(生产企业:北京金典汉方药业有限公司)、加味八珍益母膏(生产企业: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首乌丸(生产企业: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复方丹参喷雾剂(生产企业:通化白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荡石胶囊(生产企业: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消丸(生产企业: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冠通片(生产企业: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鹿精培元胶囊(生产企业:青海央宗药业有限公司)、清血八味片(生产企业: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等十五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见附件),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