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发布2013年第3号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警示 知蜂堂牌天赐软胶囊上黑榜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昆明市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警示2013年第3号》,对近期发现的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进行了曝光。
广告名称:知蜂堂蜂胶
药品通用名称(广告标注名称):知蜂堂牌天赐软胶囊
生产企业: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
刊登媒介名称及时间:都市时报 2013.08.14
违法原因:广告标示名称与批文产品名称不一致,夸大宣传。
相关链接:严重违法广告案例分析——知蜂堂蜂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告监测中发现,保健食品 “知蜂堂蜂胶”(产品名称为:普诺宁思胶囊)在广东省媒体发布的广告含有以下涉嫌严重违法情形:1、明示或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2、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保证;3、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4、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涉嫌违法内容详见标注处,该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被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在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械及保健食品时,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功能主治和功效,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谨防虚假违法广告的欺骗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