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食药监局公布2013年11月违法广告 康视灵除障则海甫胶囊上黑榜
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3年11月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情况公告,详情如下:
广告中标示名称:康视灵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除障则海甫胶囊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335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335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襄阳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
发布时间:2013.11.10-2013.11.30
违法广告的次数:20
违法原因:夸大产品功效;利用名人、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相关链接:宝鸡市局约谈违法药品广告发布媒体 康视灵在列
针对部分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现象,市局通过约谈违法药品广告发布媒体负责人等举措,进一步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净化药品广告市场。
近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监测网络系统监测结果,我市有2家新闻媒体通过直接发布药品广告、或以专家讲座等方式变相发布拨云复光散、菊明降压丸、谓扶舒、补肾养血丸、七鞭回春乐胶囊、三宝胶囊、康视灵、复方和血丸、塞利通和生命再造丸等10种药品广告141条(次),上述广告存在扩大宣传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违法情况。
对此,市局约谈了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负责人,组织学习了《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指出当前药品广告中存在的违法问题。相关发布广告负责人表示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药品广告发布管理,认真审核药品广告资质,规范药品广告发布,为净化全市药品广告市场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