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暂停销售安络痛片等六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
13日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六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
其中北京市恒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安络痛片(国药准字Z22023689)在媒体发布含有利用名人、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扩大产品功能主治等广告宣传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上述企业要立即停止在省内的销售和广告发布活动,并按照要求在相应媒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暂停销售产品如回复销售,企业应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发布更正启事的媒体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链接:这些药品广告违法 涉及北京恒通制药、天津和治药业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目录(2012年第七期)。从目录中获悉,北京市恒通制药有限公司冠通片、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泻痢消丸、保定市金钟制药有限公司疤痕止痒软化膏等药品广告违法。
广告中标示名称 通用名称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名称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 违法广告刊播时间 违法广告的次数 违法原因
北京冠通片 冠通片 国药准字Z22023693 未标示 北京市恒通制有限公司 驻马店科教频道(3) 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 2012.6.217.20 2012.06.25A06;2012.07.07A11 30 1、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2、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