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药监局通告6起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涉及丹麦法尔诺有限公司法尔诺德牌辅酶Q10软胶囊和法尔诺德牌硒片。
18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该局在日常监测和投诉举报中发现6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夸大产品功效、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有关情况如下:
法尔诺德牌辅酶Q10软胶囊(国食健字J20060013),批准证书持有者为丹麦法尔诺有限公司;法尔诺德牌硒片(国食健字J20070006),批准证书持有者丹麦法尔诺有限公司。上述产品通过广播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夸大产品功能,宣称产品能够抗氧化、抗炎;通过渲染、夸大脂肪肝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产品会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与辅酶Q10、螺旋藻、维生素E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它产品;宣称产品对心血管病、脑血栓、糖尿病等多种疾病有作用;利用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做证明。
对上述虚假广告,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并决定在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上述产品在全省范围的销售。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禁售措施执行到位。仍然销售的,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关联资料: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2014第5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涉及丹麦法尔诺有限公司法尔诺德牌硒片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4第5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将2014年5月份监测到的全省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曝光。
序号:5
广告中标示名称:法尔诺德有机硒片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法尔诺德牌硒片
广告中标示产品注册证号:国食健字J20070006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京食健广审(文)第2013030031号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丹麦法尔诺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市场星报
刊播日期:2014-5-20至20
刊播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