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延寿丹首乌胶囊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4-01-22 09:40:04    来源:  作者:

  内蒙古食药监局公布2013年7月至10月广告监测情况 王氏延寿丹首乌胶囊上黑榜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第七期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

  媒体类型:广播
  广告中标示名称:王氏延寿丹首乌胶囊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人参首乌胶囊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所在辖区:河南省
  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400-025-4899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无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4577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赤峰汉语综合广播(FM96 AM1143)
  发布时间:2013-07-27至07-31/08-01至08-31
  播放时长/版面:181437
  违规原因: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建议处理意见: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相关链接:严重违法广告案例分析——毛根生人参首乌胶囊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我局在监测媒体广告中发现,药品“毛根生人参首乌胶囊”发布的广告含有以下涉嫌严重违法情形:1、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2、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保证;3、含有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等保证内容。涉嫌违法内容详见标注处,该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被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在此我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械及保健食品时,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功能主治和功效,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谨防虚假违法广告的欺骗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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