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食药监局公布2013年7月至10月广告监测情况 张氏圣方壮阳春胶囊上黑榜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第七期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
媒体类型:广播
广告中标示名称:张氏圣方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壮阳春胶囊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通化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所在辖区:吉林省
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400-671-8556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无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226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呼和浩特城市生活广播(FM90.1)
发布时间:2013-07-29 22:02:34
播放时长/版面:3390
违规原因: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建议处理意见: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相关链接:内蒙古因广告违规禁销售壮阳春胶囊等15种药品
2012年5月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壮阳春胶囊等15种药品和医疗器械因广告严重违规被暂停销售。
被暂停销售的13种药品为:广西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尔心胶囊”;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龙补肾合剂”;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阳春胶囊”;通化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壮阳春胶囊”;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固本延龄丸”;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延寿片”;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双补丸”;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寿胶囊”;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味养心健脾胶囊”;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龙药膏”;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瓜糖安胶囊”;贵阳永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痞和胃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