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2013年12月监测发现的43条违法广告 七味沙参汤散上黑榜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发布的相关产品广告内容进行了监测。经监测,下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违反广告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广告类别:处方药
广告名称:七味沙参汤散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七味沙参汤散
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内蒙古库伦蒙药厂
药品(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275
媒体名称:武汉电视台三套、四套
发布时间:2013-12-4/5/8/9/12/13/14、4/5/8/9/13/14/17/18/26/29/30
违法表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公告单位: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相关链接:内蒙古库伦蒙药厂所产蒙药亿列康违法广告被曝光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发布2013年严重违法广告公告(1号)。根据公告,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2013年1月及2月吉林市市属重点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部分广告严重违法。
现将监测中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蒙药亿列康,产品名称为协日嘎四味汤散,产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1069,生产企业内蒙古库伦蒙药厂,发布媒体是吉林市电视台。该广告系处方药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的行为,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四条之规定;广告中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