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布2013年12月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御生堂通便胶囊上黑榜
根据相关规定,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将2013年12月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予以公告,典型案例如下:
产品类别:保健食品
广告中标示名称:御生堂通便胶囊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御生堂牌通便胶囊
产品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10556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北京御生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媒体:健康之友
刊播日期段:2013-12-26至2013-12-26
播出次数:1
相关链接:陕西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11月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 御生堂通便胶囊在列
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3年11月,监测发现在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违法广告共1308条次,涉及违法药品广告1277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7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4条次。
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较高的主要有:吉林天强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胶囊”,其功能主治为“具有祛风除湿,舒筋活血之功效。用于风寒湿痹,四肢麻木,筋骨疼痛,行步艰难”。2013年11月该企业在渭南都市频道(3)、咸阳市民频道(3)、咸阳综合频道(1)发布违法广告331次,广告宣称“舒筋胶囊三分钟消除酸麻肿胀痛,三疗程根治老风湿、老骨病,从根治好风湿骨病,具有彻底根除不复发的治疗效果”。该药品广告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含有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