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布2013年12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金丹再造丸上黑榜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2013年12月份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产品类别:药品
广告中标示名称:金丹再造丸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再造丸
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225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媒体:抚顺教育频道(3)
刊播日期段:2013-12-17至2013-12-22
播出次数:5
相关链接: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典型违法广告案件的公告 金丹再造丸在列
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典型违法广告案件的公告
2009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虚假违法广告,成效明显。现将我市已查处终结的典型违法广告案件公告如下:
案例三、内黄县电视台违法发布食品、药品、医疗广告案
内黄县电视台自2009年10月2日以来,在自有的节目中发布“百天糖安”和“骨大夫关键环节胶囊”的食品广告,其内容宣传有保健功能和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发布的“肾动力洗肾排毒胶囊”、“活血状筋胶囊”、“白鹤新康疏风再造丸”、“大唐奥舒醒脾开胃粒”、“金丹再造丸”、“复方仙灵脾酒”、“肝肾滋”、“周拔皮”、“联邦快痔”、“蒙古黑膏药”药品广告,利用专家、患者形象作虚假证明,夸大功效。发布的“美国顿超能裤”、“抗骨神针腰带”、“平安百年理疗服”广告,夸大保健功能。发布的“濮阳市华锋医院”、“濮阳市军分区医院”、“清丰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治疗中心”、“浚县男女不孕不育专科医院”医疗广告,没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依照《广告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5300元,并处罚款10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