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严重违法 海南食药监暂停销售乌金口服液等7种药械保健食品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对严重违法广告所涉及的七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药品名称:乌金口服液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0418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
类别:处方药
主要违法事实:该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宣称胃酸、胃胀、胃痛、腹痛、腹泻、腹胀等症状服用7天全部消失,老胃病、老肠炎3疗程完全康复,永不复发。服用当天感觉胃里有一股热乎乎的暖流,五天后,胃酸、胃痛、胃胀全部消失,服用10-15天,胃肠溃烂面逐步缩小,出血停止,新肉开始长出,服用30天,新肉组织完全长好,光滑有弹性,烂胃变好胃,烂肠变好肠,消化功能恢复正常,服用3个疗程,老胃病、老肠炎彻底恢复。并利用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做功效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
相关链接: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乌金口服液发布违法广告曝光
乌金口服液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海口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今年1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13日对此次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