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2014年1-2月份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 北京同仁堂二妙丸上黑榜
2014年1-2月份,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3065条次,保健食品广告697条次,医疗器械广告625条次。
广告类别类别:药品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二妙丸
广告中标示名称:二妙丸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1
发布公告单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相关链接: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产品广告问题的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有人冒用“同仁堂”、“北京同仁堂”或“北京同仁堂制药公司”名义,在《中老年时报》、《良友周报》、《晚霞报》、《文萃报》、《家庭保健报》、《重庆晚报》、《老年康乐报》、《新闻信息报》、《长沙晚报》、《山东广播电视报》、《当代健康报》、《家庭医生报》、《大河文摘报》和《郑州晚报》等报纸上,多次发布清心明目丸、清心明目上清丸、二妙丸、泻肝安神丸和同仁堂疗效加强型烂积丸的违法广告。在此,我公司严正声明:我公司从未在上述报纸发布过上述产品广告,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我公司名义发布广告。对于冒用我公司名义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