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人保部就基本药物制度争议激烈,前者认为基本药物应由行政部门定点生产、直接配送,统一定价,并“强制”医疗机构使用;后者认为应由医保机构与药品供方谈判出一个合理的基本药物价格,再配之约束性强的医保支付手段。
常言道“锣不敲不响,理不辩不明”,作为涉及公众利益的基本医药制度改革,要想在真正意义上做到公平、公正和透明,当然应该经过利益各方充分而激烈的论辩才是。事实上,只有经过了各方观点的交锋之后,现行医药制度的弊端与不足才能更多地被暴露,新的医药制度改革也才能获得一个惠及公众的正确方向,并在达到共识的前提下顺利推进。从这个意义上说,卫生部与人保部就基本医药制度所展开的激烈争议,无疑有助于把医药制度中的“理”越辩越明,应该说是一件有利于医药制度改革的好事。
不过,尽管从表面上看来,卫生部与人保部之间有关基本医药制度的激烈争议,似乎都是在为了医药制度的改革建言献策,但是,骨子里双方的争议恐怕更多的还是集中于如何维系甚至扩大各自的部门利益。且看卫生部的建议:基本药物由行政部门定点生产、直接配送,统一定价,并“强制”医疗机构使用。应该承认,统一定价与强制使用,对于当前医药市场上“药价偏高”及“降价即死”的怪现象,不失为一剂对症良方。不过,坚持把药品的定价权依旧“统一”在医疗机构手中,不难看出卫生部维护其体系内利益份额的动机;至于人保部由医保机构与药品供方谈判出一个合理的基本药物价格,再配之约束性强的医保支付手段的观点,当然也不无道理和建设性,更可以一举从医疗机构手中夺得药品的定价权,然而当医保的定价权被过分强调,监督机制却付之阙如、不被提起时,同样不难看出其背后张扬着的部门利益。
不可否认,既然是部门,当然都有自身的利益,维护自身的利益也是人之常情。然而当基本医药制度的改革被视为重新划分的“肥美蛋糕”,不同部委都寄望于在蛋糕的重新划分中切得更多的份额时,显然已经彻底偏离了医药改革应当惠及公众这一终极目标。而无论是卫生部也好,人保部也罢,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本该保持公正的立场,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道义,而不应该成为“蛋糕”的分食者。
基于上述视点,当部委们各有各的算盘,甚至难以保持起码的中立时,医药制度改革当然不应被有着利益诉求的部委们牵着鼻子走,更不应以哪家部委成为医药制度改革的最大赢家作为目标。恰恰相反,怎样的医药制度改革能够促进医药企业的创新和增效,怎样的医药制度改革能够让公众最方便地买到质优价廉的药品,才应该是医药制度改革所追求的最终目标。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医药企业和医药消费者当然应该拥有更多的发言权。一言以蔽之,医药制度改革必须让企业和消费者成为“最大赢家”,而不应沦为部委利益的“划蛋糕”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