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发改委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昨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关于医疗体制改革方案的研讨会上,英国国际政策网络执行主席Julian Morris表示:“政府的监管是打击腐败最好的途径,但是更要鼓励医生给患者提供好的医疗服务质量,以此来决定他们的薪酬,如果缺乏市场机制,就缺乏对医生的激励。目前这个方案中还缺乏这样的机制。”
他介绍,在英国有个GMC机构,医生行医需要获得它的执照,另外还有很多机构可以认证医生的资质,比如英国皇家医学院就可以颁发外科手术的证书,医生可以把自己获得的这些证书向患者展示,以此来吸引患者选择他就医。而且医生在行医过程中,还可以向患者提供担保,如果手术失败,医生将承担赔付责任。
另外,患者如果对医生的服务不满或者认为所开的诊疗费不合理,就可以直接到GMC投诉,GMC就可以吊销医生的行医执照。
“在这种情况下,医生的报酬基于医生的表现。” Julian Morris表示。
但是在中国,还没有这样的一个机构对医生进行监督,一旦出现医患纠纷,给医院或者患者带来的永远是无休止的不满和抱怨。而在《征求意见稿》中,也没有对这部分内容的提出方案,而医生的执照和监管,依然在卫生行政部门。
同时他表示,在《征求意见稿》中,政府对于药品价格的控制,有可能会出现适得其反的效果。他介绍说,政府控制了自主研发的新药价格,可能会出现负面作用,由于对于新药的保护有一定期限,期限过后,仿制药的价格远远高于研发的新药的价格,这样就打击了新药研发的积极性。
对于基本药物取消加成的做法,Julian Morris表示,在有些国家是执行对某一人群提供某种药品,特别是贫困人群,对于这些特定的药品,政府有一定的补助,补助给提供药品的供应商,这样不影响整个药品市场的竞争。
也有专家认为,在《征求意见稿》中,基本卫生医疗服务制度,似乎体现了广覆盖的概念,但是在其中却忽略了个人的选择权。
“个人有权享有健康,享有选择权,而不是恩赐,以计划的方式安排医疗服务,有可能强化供方的权利,而不利于个人自主选择,这是与医改的大目标相反的。”卫生经济研究所赵翃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