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食药监局公布2014年6月违法广告监测情况 拨云眼膏上黑榜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将2014年6月份监测到的本省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序号:5
广告中标示名称:拨云眼膏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拨云眼膏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060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滇药广审(文)第2014030052号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益寿文摘报
刊播日期:2014-6-4、13
刊播次数:2
相关链接: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拨云眼膏违法广告 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拨云眼膏(国药准字Z53020060号)
2013年以来,上述品种在安徽省相关媒体上发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有的利用专家
患者的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有的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该局虽多次公告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但其仍拒不改正。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安徽省局依法采取措施,暂停以上20种药械在省行政区域内销售。同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所涉零售药店的跟踪检查,发现仍在销售上述药品的,一律予以查封扣押,并责令相关企业必须在原广告发布媒体上刊登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