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食药监局公布6月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 调经养血丸上黑榜
近日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4年6月,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监测违法药品广告1655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08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06条次,目前已全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序号:48
生产企业名称:台州南峰药业有限公司
广告中标示名称:调经养血丸
药品名称:调经养血丸
批准文号:
发布媒体:东亚经贸新闻报
刊播时间:2014.6.1-6.30
次数:1
总次数:1
违法原因: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相关链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对调经养血丸等十一种广告严重违规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告
根据我局对我市主要媒体2010年9月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监测情况显示:调经养血丸等十一种药品在广告宣传内容中存在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暂停调经养血丸等十一种药品(具体见附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各药品经营单位应暂停该药品在我市的经营活动。
相关企业应停止违法广告所涉药品在我市各媒体的广告发布,并按照《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原违法广告发布媒体的相应版面,以不小于违法广告大小版面发布更正启事,更正启事的发布频次不得少于原违法广告的发布频次,以消除影响。
对被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药品品种,我局已通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涉生产企业向我局申请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时,需出具已接受工商部门查处的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