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
- 【商品名/商标】
雷特迈星
- 【规格】0.25g*10瓶
- 【主要成份】为盐酸头孢甲肟,辅料为无水碳酸钠。
- 【性状】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性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适用于头孢甲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拟杆菌属等引起的下述感染症:1、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继发感染;肺脓肿、脓胸;2、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庭大腺炎、子宫内膜炎、子宫附件炎、盆腔炎、子宫旁组织炎;3、胆管炎、胆囊炎、肝脓肿,腹膜炎;4、烧伤、手术创伤的继发感染;5、败血症;6、脑脊膜炎;
- 【用法用量】用法:雷特迈星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对成年人也可将雷特迈星的1次用量0.5g-2g加于糖液、电解质液或氨基酸制剂等补液中,在30分钟-2小时内进行静脉滴注。对小儿也可考虑将1次用量加于补液内,在30分钟-1小时,进行静脉滴注。静注用1g时注入约5ml溶解液于瓶内溶解,溶解后注入不少于100ml溶解液中滴注。用量:1、成人:轻度感染:一日1-2g,分2次静脉滴注;中、重度感染:可增至一日4g,分2-4次静脉滴注,也可根据临床情况进行剂量调整。2、小儿:轻度感染:一日每公斤体重40-80mg,分3-4次静脉滴注;中、重度感染:可增至一日每公斤体重160mg,分3-4次静脉滴注;脑脊膜炎:可增量至一日每公斤体重200mg,分3-4次静脉滴注。
- 【不良反应】1、严重的不良反应:(1)有时引起休克(小于0.1%),故要仔细观察,若出现感觉不适,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排便感、耳鸣、出汗等异常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偶有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小于0.1%),故要定期检查肾功能,仔细观察,如异常时,要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3)有时出现粒细胞减少(小于0.1-5%)或无粒细胞症(小于0.1%),另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有引起溶血性贫血的报告,出现异常时,要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4)有时出现伪膜性结肠炎等伴随血便的严重性结肠炎(小于0.1%),如出现腹痛,多次腹泻时,应立即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5)伴有发烧、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射线异常,嗜酸性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和PIE综合症(小于0.1%),出现这种症状时,要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6)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大量用药时,有时引起痉挛等。2、其他不良反应:(1)过敏症: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淋巴腺肿大、关节痛;(2)血液:贫血、嗜酸性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3)肝脏:ALT、AST、ALP、LDH升高、黄疽、r-GTP升高;(4)消化道: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5)菌群失调症;口腔炎、念珠菌症。(6)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7)其他:倦怠感、蹒跚、头痛。
- 【禁忌】对雷特迈星及头孢菌素类有过敏反应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1、下述患者慎重用药:(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变态反应性症状体质的患者;(3)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出现血药浓度持续升高);(4)老年患者(生理功能下降,易出现副作用,有时出现维生素K缺乏而导致的出血倾向);(5)经口摄食不良者或静脉内营养者,全身状态不良者(有时可引起维生素K缺乏症,故应仔细观察)。2、因有可能发生休克反应,所以要详细问诊。建议在注射前做皮肤过敏反应试验。要事先做好一旦发生休克时的急救处理工作。3、使用雷特迈星时,最好定期做肝功能、肾功能、血液等检查。4、对诊断试剂的干扰:除检尿糖试带(TES-tape)反应外,用班氏试剂、弗林氏试剂、Clinitest(含硫酸铜的片状试剂)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呈阳性反应,请注意。
- 【药物相互作用】1、呋喃苯胺酸利尿剂:有报导与其他头孢类抗生素并用可使肾功能障碍加重,故并用时应注意肾功能。2、乙醇(饮酒):由饮酒而摄取乙醇,有时出现潮红恶心、心动过速、多汗、头痛等,故在用药期间及用药后至少一周内应避免饮酒而摄取乙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雷特迈星需权衡利弊。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多数生理功能下降,易出现副作用。有时出现维生素K缺乏而导致的出血倾向。
- 【儿童用药】早产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不确定。
- 【贮藏】遮光、密闭,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桂林澳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229
- 【生产地址】桂林市苏桥经济开发区金桂北街1号
- 【药品本位码】869051920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