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心脑康胶囊
- 【商品名/商标】
石药
- 【规格】0.25g*12粒*4板
- 【主要成份】丹参、赤芍、九节菖蒲、地龙、川芎、红花、远志(蜜炙)、牛膝、鹿心粉、酸枣仁(炒)、制何首乌、枸杞子、葛根、泽泻、郁金、甘草。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活血化瘀,通窍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胸痹、眩晕,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眩晕、头痛;冠心病心绞痛、脑动脉硬化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心脑康制剂有恶心、呕吐、口干、腹痛、腹泻、腹胀、腹部不适、皮疹、瘙痒、头晕、头痛、胸闷、心悸、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等不良反应报告,有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个案报告。
- 【禁忌】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含制何首乌,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2.服药期间如果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皮肤瘙痒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3.过敏体质者慎用。4.哺乳期妇女慎用。5.方中活血化瘀之品久服伤及脾胃,一般宜饭后服用。6.保持心情舒畅。忌过度思虑、避免恼怒、抑郁等不良情绪。7.若出现剧烈心绞痛,心肌梗死,并伴有气促、汗出、面色苍白者,应及时急诊救治。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30个月。
- 【生产厂家】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4313
- 【生产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99号
- 【条形码】6916119070169
- 【药品本位码】8690277700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