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异环磷酰胺
- 【规格】1.0g
- 【主要成份】异环磷酰胺,化学名称为3-(2-氯乙基)-2-[(2-氯乙基)氨基]四氢-2H-1,3,2-噁磷-2-氧化物。分子式为C7H15Cl2N2O2P,分子量为261.09。辅料为甘氨酸、甘露醇。
- 【性状】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适用于睾丸癌、卵巢癌、乳腺癌、肉瘤、恶性淋巴瘤和肺癌等。
- 【用法用量】单药治疗: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5g/㎡,连续5日为一疗程。联合用药: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0g/㎡,连续5日为一疗程。每一疗程间隙3~4周。500~600mg/㎡。儿童:儿童用量应依据肿瘤类型、分期以及患儿的总体状况、已接受的细胞毒药物,是否联合其它放化疗等因素考虑,有如下几种用法:a,5g/㎡超过24小时给药,b,总剂量9g/m2,分等剂量于5天内给予,c,在超过72小时内,给予9g/㎡总剂量连续静脉化疗,每三周一次。
- 【不良反应】只用异环磷酰胺单药的病人,剂量限制性毒性是骨髓抑制和尿毒性。剂量分次应用,大量摄入水,并用保护剂如美司钠,能显著减少出血性膀胱炎并发血尿,特别是肉眼可见血尿的发生率。每日剂量1.2g/m2,连用5日,如发生白细胞减少,通常是轻度至中度的。其他显著的副作用有脱发、恶心、呕吐和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 【禁忌】严重骨髓抑制患者、对本品过敏者、双侧输尿管阻塞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1.泌尿系统:异环磷酰胺的应用常并发泌尿系统的毒副作用,特别是出血性膀胱炎,因上建议给予本药每一剂量前要作尿常规分析。如果显微镜检查有血尿(每高倍视野所见红细胞多于10个),应停用,直至完全消除血尿。以后本药的应用要同时大量喝水或注射大量的水溶液。2.造血系统:异环磷酰胺与其他化疗药合用,常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因此建议密切监测血液学的指标。在每次用药前和适当的间隔时间要作白细胞、血小板计数与血红蛋白测量。除非临床必需,白细胞少于2000/μ1和(或)血小板少于50000/μ1的病人,不应给予异环磷酰胺。3.中枢神经系统:异环磷酰胺治疗后报告神经症状有:嗜睡、精神错乱、幻觉,有些情况下出现错迷。发生这些症状时停止应用本药。这些症状通常是可逆的,可采取对症的支持疗法直至完全消失。4.异环磷酰胺在以下情况应慎用:肝肾功能受损者;骨髓功能受损者,如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广泛的骨髓癌转移;先作了放射治疗,或以前用了其他细胞毒药物治疗的;低蛋白血症;育龄期妇女。5.实验室检查:治疗期间病人的血液(特别是中性白细胞和血小板)应定期检测,以了解造血抑制的程序。也应定期检查尿中的红细胞,它可出现在出血性膀胱炎之前。6.本品的水溶液不稳定,须现配现用。配药时应戴手套,不慎接触本品时,可能发生皮肤反应,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
- 【药物相互作用】1.先前应用顺铂患者,可加重异环磷酰胺的骨髓抑制、神经毒性和肾毒性。2.同时使用抗凝血药物,可能导致出血危险。3.同时使用降血糖药,可增强降血糖作用。4.与其他细胞毒药物联合应用时,应酌情减量。5.用药时接种活疫苗(如轮状病毒疫苗),将增加活疫苗感染的风险,接受免疫抑制化疗的病人不能接种活疫苗。6.同时进行放疗,可使放疗引起的皮肤反应加重。
- 【贮藏】遮光,冷处(2-10℃)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840
- 【生产地址】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湘江道198号
- 【药品本位码】8690267900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