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 【商品名/商标】
巴红
- 【规格】100ml:0.5g:0.9g
- 【主要成份】主要成分为甲磺酸帕珠沙星。 化学名称为(-)-(S)-10-(1-氨基环丙基)-9-氟-3-甲基-7-氧代-2,3-二氢-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甲磺酸盐。分子式为C16H15FN2O4·CH4O3S,分子量为414.41。
- 【性状】本品为白至浅黄色澄清溶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 【用法用量】用法:静脉滴注。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 【不良反应】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 1.临床不良反应1)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功能衰竭。2)肝功能异常、黄疽。3)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4)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5)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横纹肌溶解也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6)痉挛。
- 【禁忌】对帕珠沙星及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要检查血中浓度及尿中排泄的结果。当出现Cmax上升、AUC增大及尿中回收率降低时要注意用量,慎重用药。
- 【注意事项】1.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有过敏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因本品中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可导致高血钠症。3.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和。本品中含有氯化钠,易导致水钠潴留,从而使水肿症状加重。4.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5.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患者慎用。6.本品可导致休克,所以应用本吕前建议做皮肤反应试验;在做皮肤试验和治疗期间必须备有抢球药品以防止休克的发生;用药后病人应卧订休息,密切观察。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可抑制茶碱在肝脏的代谢,使茶碱的血药浓度升高,可能发生茶碱中毒症状,如胃肠道反应、头痛、心律不齐、痉挛等,所以病人需密切观察,两药合用时密切观察茶碱的血药浓度。2.本品与苯基乙酸类、二乙酮酸类,非类固醇消炎镇痛剂合用时可能发生乱挛,所以应密切观察,如出现症状应立即停药并采取解痉挛治疗,当出现痉挛时,应终止两药的合用。保持呼吸通畅,并使用痉挛的药物进行治疗。3.本品与华法令合用时,可增强华法令的作用,从而延长凝血时间,所以用药时应密切观察并做凝血时间试验。4.本品与丙磺酸合用时,血清半衰期延长。
- 【贮藏】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18个月。
- 【生产厂家】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441
- 【生产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四路1166号
- 【药品本位码】8690201300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