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2015年3月份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耆鹿逐痹胶囊上黑榜。
19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2015年3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予以公告。 据公告,2015年3月份,山东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3347条次,保健食品广告405条次,医疗器械广告297条次。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耆鹿逐痹胶囊”。其功能主治“久痹之气阴两虚,肝肾不足。证见:关节肿痛、屈伸不利、气短乏力、腰膝酸软、午后潮热、自汗盗汗”。广告宣称“国家唯一享受国务院名贵中药材补贴,最健康、最安全、最放心骨关节专用药;壮骨生髓,肾骨同治风湿骨病药,肾骨同治,实现风湿骨病康复;服用后,脚后跟不疼了,脖子后面肌肉软了,脖子能转动了”等。该药品宣传篡改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